王润湘,吴云腾,李朝军,吕炯,郭伟,任国欣
WANG Runxiang, WU Yunteng, LI Chaojun, LV Jiong, GUO Wei, REN Guoxin.
摘要: 目的 探讨大剂量干扰素辅助治疗口腔粘膜恶性黑色素瘤的疗效和安全性。方法 回顾性分析2004年5月至2012年11月我科经治的Ⅲ~ⅣA期口腔粘膜恶性黑色素瘤患者的治疗及预后情况。在经治的117例患者中,73例术后接受了大剂量干扰素α-2b治疗,其中有58例完成了治疗计划,设为治疗组,另15例中途停止;其余44例未采用大剂量干扰素治疗者作为对照组。比较两组患者的总生存期(OS)和无复发生存期(RFS)以及相关不良反应的发生情况。结果 117例患者的中位OS为40个月(95%CI:33~62个月)。治疗组与对照组中Ⅲ期患者的中位OS(69个月vs.65个月)和RFS(50个月 vs. 34个月)的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组与对照组中ⅣA期患者的中位OS(37个月 vs. 20个月)和中位RFS(33个月 vs. 10个月)的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组与对照组中Ⅳ期伴颈淋巴结转移患者的中位OS(40个月 vs. 20个月)和中位RFS(33个月 vs. 10个月)的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大剂量干扰素治疗的常见血液学毒性为骨髓抑制,包括白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非血液性不良反应包括流感样症状、恶心呕吐、肝功能损害等。全组患者不良反应以1~2级为主,仅有7例出现3~4级毒副反应,给予对症治疗后均能缓解,无治疗相关性死亡。
结论 术后大剂量干扰素辅助治疗能显著提高ⅣA期口腔粘膜恶性黑色素瘤患者的OS和RFS,且治疗的不良反应可耐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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