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 探讨鼻咽癌颅底骨质破坏常规放疗后是否需要颅底补量及其方式、时机,以及颅底补量的方式、时机分别与鼻咽癌的局部控制率、生存率的关系。方法 回顾性分析2003年7月至2005年6月经病理组织学确诊且鼻咽MRI证实有颅底侵犯的201例局部晚期鼻咽癌患者的临床资料。常规放疗66~70Gy后,21例患者颅底未予补量(A组),97例患者常规颅底补量(B组),54例患者适形补量(C组),29例患者常规放疗2周后适形补量(D组)。169例患者接受以顺铂为基础的新辅助化疗或同期化疗。结果 A、B、C、D组的1年局部控制率分别为96.8%、97.9%、100.0%和100.0%(P=0.688),3年局部控制率分别为80.6%、91.5%、96.4%和78.3%(P=0.117),5年局部控制率分别为77.4%、83.0%、92.9%和78.3%(P=0.394);1年生存率均为100.0%,3年生存率分别为83.9%、93.6%、92.9%和100.0%(P=0.167),5年生存率分别为29.0%、21.3%、57.1%和52.2%(P=0.049);5年放射性脑病的发生率分别为25.8%、27.7%、28.6%和25.4%(P=0.789)。结论 颅底骨质破坏的鼻咽癌患者常规根治性放疗后给予颅底适形补量有可能提高5年生存率,且放射性脑病的发生并未因此增加。
黄国森,胡学锋. 鼻咽癌颅底骨质破坏颅底补量的临床研究[J]. 临床肿瘤学杂志, 2012, 17(2): 138-.